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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外

 

项目傲立笔架山,依山而建,可俯瞰维港和九龙东全景。顶层大宅设私人升降机,另有高私隐度的矜罕院墅,每座均设前后花园和室外游泳池等设施。

声明

发展项目名称:缇外|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龙驹道3号 |区域:石硖尾|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象。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卖方为施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2部而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MontVerra.com.hk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本广告/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或对任何住宅物业探求任何无明确选择购楼意向或有明确选择购楼意向。发展项目住宅物业之出售将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进行。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卖方:NMC 6 Limited(注:卖方的成立为法团所在地方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卖方的成员的法律责任是有限的。)|卖方之控权公司:Dragon Wisdom Limited、Goldash Holdings Limited、Kerry Properties (Hong Kong) Limited、嘉里建设有限公司、嘉里控股有限公司、Kerry Group Limited|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王明炎先生|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刘荣广伍振民建筑师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显利工程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高李叶律师行|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不适用|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东誉有限公司 |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扬海
住宅

香叶道11号

海盈山
住宅

香叶道11号(此临时门牌号数有待期数建成时确认)

皓畋
住宅

常盛街28号

THE ASTER
住宅

山光道7A 号

    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
    龙驹道3号
    区域
    石硖尾

    皓畋 THE 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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